当时他正用刀片割手腕,想看看自己的血到底有多红,她扑过来抢刀片,结果被划了个口子,
血滴在他的伤口上,混在一起,像某种血腥的盟约。她擦着湿漉漉的头发,
看见陈砚脚边的血迹时,只是弯了弯眼睛:“又不听话了?”语气里没有责备,
只有一种近乎宠溺的无奈,像在说一个调皮的孩子。她拿来医药箱,坐在地毯上,
执起他的手。陈砚的指尖缠着琴弦,血已经凝固,将琴弦和皮肤粘在了一起。
林晚没有直接扯掉,而是用棉签蘸着酒精,一点点湿润那些凝固的血痂,
动作轻柔得像在对待一件稀世珍宝。酒精渗进伤口时,陈砚的指尖颤了一下,她立刻停手,
低头用嘴吹了吹,像在安抚一只受惊的小动物。“今天在画廊看到一幅画。”她突然开口,
声音被浴室的水汽泡得发哑,带着一种奇异的黏腻感,“画的是一片燃烧的玫瑰园,
火焰是黑色的,玫瑰是红色的,像你上次泼在墙上的油漆。画家在角落签了自己的名字,
和你一样,也叫陈砚。”陈砚的目光落在她低垂的眼睫上,那里沾着细小的水珠,像哭过。
他知道她在撒谎,全市姓陈砚的画家只有他一个,而他从未画过玫瑰园——他讨厌玫瑰,
觉得那花太艳俗,像精神病院里护士涂的口红。“哦?”他不动声色,
指尖却在她掌心轻轻掐了一下,“然后呢?”“然后我把它买下来了。”林晚抬起头,
眼底闪着狂热的光,像个得到心爱玩具的孩子,“我让画廊老板在背面刻了你的生日,
这样它就彻底属于你了。不过我有点不喜欢那个画家的签名,太张扬了,
就用美工刀把它刮掉了,刮的时候木屑飞起来的样子,像极了去年你烧我日记时的火星。
”她一边说,一边将琴弦从他指尖解下来,动作专注,仿佛在进行一场神圣的仪式。
琴弦解到一半,她突然停下来,用舌尖舔掉他指缝间残留的血痂,
眼神里带着虔诚的迷恋:“你看,”她举起那根沾血的琴弦,在灯光下晃了晃,
“血把它染红了,像根红色的丝带。我们可以用它做个东西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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